金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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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规范公共场所网络运营行为,金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中,依法查处一起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案件,对涉案经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

近期,网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大型休闲游乐场所的网络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对使用者进行身份备案、不记录留存用户信息和上网日志,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登记实名信息。

经查,该场所作为网络运营者,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金乡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

下一步,金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类网络运营者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筑牢全县网络安全防线。

金乡县公安局:孟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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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件

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规范公共场所网络运营行为,金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中,依法查处一起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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