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两项城市更新做法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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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住建部官网日前公布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我市完善土地政策、优化审批流程两项做法入选清单向全国推广。

自2021年11月成为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以来,我市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创新与城市更新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建立起以《黄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试行)》为核心政策的城市更新体系,为系统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政策保障。在完善土地政策方面,我市给予存量用地用途转换过渡期政策。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房产发展文化创意、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等新产业、新业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文件,可享受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以5年为限,5年期满或转让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我市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于配建公共设施或房屋改造的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按照“先建后验”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相关部门同步介入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管。

在创新与城市更新相配套支持政策的保障下,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2022年,我市组织实施了42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已建成4个,38个在建设中;项目总投资70亿元,其中政府投资36.6亿元,社会投资33.4亿元。(记者 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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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住建部官网日前公布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我市完善土地政策、优化审批流程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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