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某、庞某,被警方调查!
· ·
近日,咸宁两地通报,因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疫情传播,警方分别依法对两人进行调查。
11月23日,崇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卢某某,女,今年40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她于11月10日从疫情管控区返回崇阳,在接受卡口值守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行程,回家后未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多次外出参加聚餐、宴会和购物,造成疫情传播,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崇阳县公安局对其展开调查,构成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
11月10日,咸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咸安区43岁庞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咸安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庞某于11月5日从重庆疫情管控区返回咸安,未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多次私自外出。11月9日其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面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询问时,他又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咸安区公安分局已对庞某立案调查,并将依法打击。
评论
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湖北日报评论员
疫情防控事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抗击疫情的大仗硬仗中,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人人起而行之、并肩作战,才能筑起最坚固的抗疫长城。
奥密克戎变异株是已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的变异株。未戴口罩“秒传染”的案例一再警醒我们:个人防护、隔离工作做得好,则利己利人,反之,无视规定、任性而为,则加大传播风险,提高防控难度。
防控措施越是优化,个人责任越要强化。落实好二十条优化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高了。同样,对个人防护和配合防疫的要求也不是低了,而是高了。任何侥幸、厌战、麻痹的心理,任何“空转”、疏忽、懈怠的表现,都会“针尖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越是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越需要强化“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意识,每个人服从抗疫大局、更加自觉自律,全社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疫情防控是人民战争,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常态化,必然会让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有所改变。从正确科学佩戴口罩,到自觉遵守居家隔离要求,特殊时期的个人行为,不只是关乎自己的小事,更是关系到他人和全社会的大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我们正确理解、继续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决不能只顾“个人自由”而无视社会责任。
疫情防控是一场凝聚众力的比拼。每个人的配合多一分,自己和社会面临的风险就少一分,抗击疫情的力量就大一分。近三年的抗疫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是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的重要法宝。人人都拧一拧防疫之弦,人人都扛稳防疫之责,众志成城、万众一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我们的生活才能平平安安,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平稳健康,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才会属于我们。